经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医疗专家库成员鉴定、评审,2025年第二批因病或非因工致残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共有7名职工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主动接受监督,现将上述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7日(2025年5月21日至2025年5月27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2025年5月27日前,以电话或信函等形式向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寄出时间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联系方式,电话:12333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一号省人社厅一楼省劳动能力鉴定中心邮编:430071附:2025年第二批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人员公示名单湖北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