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及《财政部关于下达2025年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25〕79号)有关精神,现将2025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以下简称奖励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现将2025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下达你们,项目名称: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二、依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预算的通知(豫财贸〔2024〕123号)》以及《财政部关于下达2025年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25〕79号),对已提前下达你市(县)的奖励资金进行清算,三、根据《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5〕778号),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由县级人民政府统筹安排用于支持本县生猪生产流通和产业发展,奖励资金严禁用于与生猪生产流通和产业发展无关的支出,四、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各级财政部门要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时接收登录预算指标,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按照财政部等10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将脱贫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政策优化调整至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实施的通知》(财农〔2024〕1号)有关规定执行,五、请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和《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5〕778号)要求,并按规定加强对奖励资金的使用监督及绩效管理,应由行业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共同设置区域绩效目标,附件:2025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明细表.xlsx河南省财政厅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