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9号)文件规定,现将符合申报一次性创业补贴的市场主体基本情况和补贴金额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5月20日至2025年5月26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25年5月26日前邮寄或直接送灵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773-6812672邮政编码:541299地址:灵川县灵川大道中路162号附件:灵川县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人员公示名单(2025年第1批).xlsx灵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