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民〔2025〕81号各乡镇人民政府:为进一步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平委发〔2016〕24号)和《平阳县推行节地生态葬法实施办法的通知》(平政办〔2017〕236号)等殡改文件精神,全县申请公益性墓地墓穴购置补助3人、5穴,发放公益性墓地墓穴购置补助资金5000元,申请私坟墓穴迁移补助27人、116穴,申请实施生态葬补助17人,发放实施生态葬补助资金35000元,三项资金合计214000元,所需资金从殡葬改革专项经费支出,功能科目为“2296002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部门经济科目为“303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资金经“一键达”审批后,由浙里基财智控应用平台将上述经费发放到补助对象市民卡账户,(户名:代理支付款项-民政局殡葬管理服务中心补助,开户行:平阳农商行昆阳支行营业部,账号:85903001262242003640)平阳县民政局2025年4月18日语言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