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根据《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24年度浙江省首台(套)装备名单的通知》(浙经信装备〔2024〕303号)、《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5年省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浙财建〔2025〕29号)、《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景宁畲族自治县关于加快生态工业高质量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景政发〔2021〕7号)等文件精神,现对亚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多功能高精度复合型加工中心等3项省内首台(套)装备予以奖励,每项产品70万元(省级奖励50万元,县级奖励20万元),共计210万元,请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浙江省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企〔2018〕63号)的有关规定,管好用好专项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附件:2024年度浙江省首台(套)认定奖励资金汇总表.docx景宁畲族自治县经济商务科技局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