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市)建设指标》《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县)建设指标》《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管理规程》和《黑河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规划(2024—2030年)》要求,以目标责任、生态安全、生态经济、生态文化、生态文明制度五大领域及参考性指标建设为重点,扎实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二、工作目标根据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要求,重点围绕环境质量改善、经济绿色增长、资源集约利用、节能降碳增效等方面开展创建工作,通过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2025年成功创建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三、重点工作2025年是黑河市开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申报及验收命名的关键之年,一是制定黑河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申报佐证材料清单,自查《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第十五条及各项指标现状,统筹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碳达峰试点市创建,达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指标要求,对照《黑河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规划(2024—2030年)》中近远期实施生态系统保护、环境治理提质、生态产业建设、生态文化载体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治理能力提升等49项工程项目,将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纳入考核内容,大力宣传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