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公开征集16名有意参与低成本创业项目的就业困难人员,一、扶持条件在江西人社一体化综合信息系统中登记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2.符合相关条件的残疾人员,3.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9.其他符合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符合条件的大龄失业人员等就业困难人员,可以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租借一套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摆摊设备,申请项目稳定经营6个月及以上,经人社部门审核确定后,租借设备未稳定经营满6个月或佐证材料认定不合格的,不得享受设备补贴政策,先期租借的摆摊设备由当地人社部门统一收回处置,到当地人社部门报名,2.资格审核:人社部门严格审核报名人员是否符合条件,填写《江西省“支持低成本创业”设备租借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