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根据《山东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实施办法》(鲁科字〔2022〕32号)等有关规定和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山东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项目验收暨综合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项目验收暨综合绩效评价工作,项目验收暨综合绩效评价工作由市科技局会同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组织专家组采取会议验收和实地考核评价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实施,2.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组织项目承担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自我评价,3.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对项目承担单位提交的书面验收材料进行评前审查,于5月26日前将按项目任务书、自评价报告、绩效调查表、科技报告收录证书、专项审计报告及佐证材料顺序排好的整套完整材料纸质版1份报送至市科技局审核,省立项项目将项目综合绩效自评价报告、《山东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项目绩效调查表》及相关佐证材料(包括项目实施期内取得的、与项目内容密切相关的、任务书中涉及的验收考核指标和绩效评价指标等证明材料)通过山东省科技云平台(https://cloud.kjt.shandong.gov.cn)提交至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市科技局审核,省立项项目经科技云平台(市立项项目报项目验收材料纸质版1份)报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撰写提交《山东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验收暨综合绩效评价总体报告》(附件4,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负责整理收齐从系统下载打印的验收暨综合绩效评价材料,以及验收证书和《山东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验收暨综合绩效评价总体报告》纸质版,项目验收暨综合绩效评价材料包括:项目任务书、项目验收暨综合绩效评价自评价报告、绩效调查表、科技报告收录证书、专项审计报告、相关佐证材料、验收评分表、专家承诺书,(四)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负责参与组织所属项目验收暨综合绩效评价工作,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情况纳入项目主管部门履职尽责情况年度绩效评价工作,市科技局联系电话:3187022科技云平台支持电话:0531-51751080附件1.山东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项目验收暨综合绩效自评价报告.docx2.山东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项目绩效调查表.docx3.山东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项目验收证书.docx4.山东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项目验收暨综合绩效总体报告.docx滨州市科学技术局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