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发挥包括供销合作社回收企业在内的各类经营主体专业作用、系统优势和网点功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城乡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建设各地要推动专业化、规范化回收服务进街道、进社区、进乡村,支持供销合作社企业等各类经营主体参与以社区回收点、街道中转站、区县分拣中心为支撑的全链条三级回收体系建设,推动再生资源加工利用园区、区域分拣中心建设,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网点和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网点“两网融合”,逐步建立供销合作社回收企业等各类经营主体参与的“两网融合”体系,鼓励包括供销合作社回收企业在内的各类经营主体与家电家具销售企业对接开展“换新+回收”业务,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发再生资源数字化综合服务平台,四、提升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能力各地要鼓励回收利用企业应用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支持包括供销合作社回收利用企业在内的各类经营主体提升再生资源利用水平,五、加强组织实施各地商务、发展改革、财政、住房城乡建设、生态环境、市场监管、供销合作社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推动将回收点、中转站、分拣中心建设纳入各地区有关规划,支持再生资源网络体系长期运营发展,将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建设作为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建设、“无废城市”建设的必选项、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的新增项,要将符合条件的供销合作社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项目纳入支持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