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单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行为,本中心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有效送达稽核文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责令(限期)缴纳通知书》(京密人社保责字〔2025〕第5-017号),请你单位自送达之日起3天内向本中心提出书面异议,北京市密云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纳通知书京密人社保责字〔2025〕第5-017号北京仁成机械工业有限公司:根据劳动者投诉,你单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行为,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六十条第一款,以及《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本中心责令如下:限你单位于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北京市密云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补缴社会保险费,我中心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依法处理,六十日内向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本通知书的,本中心将依法申请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北京市密云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