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3〕181号)文件精神,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入乡农民工,可申请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兹有大学生刘建龙,出生年月1998年8月26日,2024年6月毕业于宜春学院,于2023年4月在东湖区登记创办了东湖区祈光影像工作室,本人提出申请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现对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5月21日—2025年5月2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东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791-87838368南昌市东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