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深圳市打造一流质量品牌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有关工作内容,树立响亮深圳品牌”的“质量强市”战略内涵,深圳市质量强市促进会决定开展第四届“深圳品牌百强”培育工作,深圳市质量强市促进会秘书处负责动员申报、受理、资格预审、组织专家组开展指导和评审等事务性工作,三、工作程序包括申报受理、资格预审、材料评审、专家组实地核查和指导、公众评议(网络投票)、审定、公示等程序,获评往届“深圳品牌百强”称号的企业可参与本届培育评价,对连续获评前三届“深圳品牌百强”的企业,通过复评后授予“卓越深圳品牌企业”称号,五、申报指引(一)申报材料1、“深圳品牌百强”培育申请表(附件①),2、“深圳品牌百强”培育自评表及评分证明材料(附件②④),文件名格式:第四届SZB100培育申请表+企业简称,2、促进会将于2025年7月15日前对提交申请表的企业进行资格预审,通过预审的企业需于2025年8月31日前提交2024年度顾客满意度第三方报告(电子版),文件名格式:第四届SZB100培育自评表+企业简称,深圳市质量强市促进会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