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近期受政策调整影响,辖区内分布式光伏项目申报量激增,为确保各申报单位项目按期完成审核流程并享受对应电价政策,根据《湖南湘江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试行办法》(湘新经发发〔2024〕16号,自2024年12月4日起施行)、国家能源局印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国能发新能规〔2025〕7号,自2025年1月17日起施行)文件精神,结合国家能源局电价政策窗口期衔接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时限与工作要求(一)时间节点1.拟于2025年5月31日前并网的项目,请务必于5月23日(星期五)17:00前提交完整电子申报材料,3.2025年5月24日后提交的项目将按常规流程受理,(二)材料规范1.必备材料:依据《湖南湘江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试行办法》要求,必备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备案文件、接入系统方案、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明、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及承载分析计算报告、光伏产品认证文件、竣工验收报告等,文件命名统一为“项目名称+材料类型+日期”(如“XX光伏项目并网申请材料20250519”),三、其他事项请各单位充分把握政策窗口期,邮箱:xjxqjfjhn@126.com附件:湖南湘江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试行办法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