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管理工作指引(暂行)》(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现就组织开展省级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以下简称“运营中心”)申报认定工作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聚焦我省“51020”现代产业集群,按市场化机制建设一批省级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2.申报单位应具有承担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日常业务运行的独立法人实体或者明确专门职责的机构,(二)促进产业知识产权协同发展,推动构建产业知识产权创新联合体等协同创新机制,推进专利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及时收集梳理产业链企业的专利技术需求以及高校院所的专利技术转化需求,推动实施产业链专利产业化项目,集聚整合产业链技术、数据、知识产权、信息、人才、资本等优质创新资源,五、绩效目标申报单位应当制定具有产业特色的建设方案,完成知识产权运营绩效目标,建设运营重点产业专利池1个,可直接向省知识产权局申报,省知识产权局对项目实施单位授牌(湖北省******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