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下达第二批智能制造标准应用试点项目的通知国标委联〔2025〕2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试点项目承担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相关部署,推动制造业企业运用标准化方式组织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开展了第二批智能制造标准应用试点项目征集工作,遴选出建材行业智能制造标准应用试点等76个智能制造标准应用试点项目(见附件),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将采取实地调研、专题座谈、现场会议等方式,指导推动各试点项目工作,各地市场监管局(厅、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做好本地试点项目的组织协调和日常监督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并组织复审,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不定期组织抽查,各地市场监管局(厅、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按照《智能制造标准应用试点实施方案》的考核要求,做好年度评估和试点项目验收工作,联系人及电话: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标准技术司刘大山010-82262927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赵奉杰010-68205630附件:第二批智能制造标准应用试点项目名单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202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