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残疾人证核发工作的监督,确保残疾人证的严肃性和公信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规定,对经过指定医院或专业机构评定,符合残疾评定标准的下列人员进行公示,序号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残疾类别残疾等级户籍地址顺义区1万效东男1952-03肢体四级牛栏山地区2刘凤吉男1970-11肢体一级木林镇3吴发仁男1947-10肢体二级赵全营镇4赵智鹏男2005-12肢体二级杨镇地区5王少凤女1957-05肢体二级仁和地区6邓桂兰女1951-03肢体四级龙湾屯镇7郝运男1994-08肢体四级大孙各庄镇8张连华男1968-06肢体三级北小营镇9仇德敏女1947-01肢体二级南彩镇10秦文敏女1962-09肢体二级高丽营镇11焦仲利男1946-11肢体三级龙湾屯镇12张秀芝女1956-10肢体三级南彩镇13冯书平女1956-06肢体三级北小营镇14朱久林男1956-04肢体二级龙湾屯镇对上述人员的残疾评定结果有异议的,请对照《残疾人分类和分级标准》(GB/T26341-2010)在公示期内向顺义区残联反映,为便于调查核实,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提供具体可查的线索以及举报人的联系方式,我们将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保护举报人的各项权益,公示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至2025年5月23日(5个工作日)举报电话:69430820顺义区残疾人联合会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