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做好我省202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现向各单位征集202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人选),4.候选人(项目完成人)所在单位应确保推荐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5.候选人(项目完成人)所在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科技奖评审纪律“二十条”》等要求,(二)候选项目(人选)的基本条件推荐的项目(人选)须符合《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办法》的有关要求及以下具体条件:1.参评国家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公开发表满3年(2022年5月31日前),2.同一候选人或同一科学技术内容不得被重复提名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请认真阅读《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科技部关于印发<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办法>的通知》《关于202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以及《202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可在国家科技奖励办官方网站https://www.nosta.gov.cn/pc/zh/index.shtm查看下载),三、征集程序及时间要求(一)提名渠道202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已启动,鼓励省内院士、已获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的第一完成人及其他具备提名资格的个人、组织积极提名或联合提名省内项目,省科技厅将协助提名专家进行公示,于5月23日前将《202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参评意向表》盖章后报送省科技厅1124室,3.省科技厅受理推荐项目(人选)后,4.省科技厅将对拟提名项目(人选)进行公示,同时项目(人选)第一完成单位或第一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相应公示,公示内容需按照《202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要求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