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我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全面完成2025年度地膜科学使用回收目标任务,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云财农〔2024〕167号)、《玉溪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玉财农〔2024〕201号)的要求,通海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通海县2025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决定向社会公开遴选项目回收主体,现将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遴选范围通海县辖区范围内有意向开展地膜回收利用的合作社、地膜回收企业、销售企业、废品收购主体等,二、遴选程序相关主体向通海县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县农业农村局组织评选认定,三、申报条件(一)具备“六有”标准(有场地、有人员、有制度、有标牌、有设备、有台账),构建“农户+回收点+企业”的储运回收利用体系,(四)能够自觉接受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督,按要求向行业监管部门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材料,四、申报材料通海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回收主体申报表,五、申报时间2025年4月22日至4月27日,特此公告附件:通海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回收主体申报表通海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4月21日通海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回收主体申报表主体名称负责人情况姓名性别文化程度职务联系方式技术负责人联系方式企业简介:拟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