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长沙市关于推进国家数据标注基地建设的若干政策(试行)》的通知湖南湘江新区管委会,市直机关相关单位:《长沙市关于推进国家数据标注基地建设的若干政策(试行)》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5年3月10日(此件主动公开)长沙市关于推进国家数据标注基地建设的若干政策(试行)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数据发展和安全的重要论述,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数据标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发改数据〔2024〕1822号)文件要求,一、加快培育数据标注产业1.择优评选若干数据标注领军示范企业,支持领军示范企业争取国家、省、市级相关政策支持和申报有关项目奖补,2.对符合条件的小微数据标注企业提供每家每次最高4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支持,3.鼓励园区对数据标注产业发展具有突出贡献的企业给予政策支持,二、支持技术创新攻关4.支持符合条件的数据标注企业依法享受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和小型微利企业减征企业所得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相关优惠政策,5.鼓励企事业单位参与制定数据标注技术标准,三、加强专业人才培育6.支持数据标注、人工智能企业高精尖人员评选认定市级高层次人才,9.对数据标注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或小微数据标注企业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经评选后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省级重点行业高质量数据集项目,对优秀数据集企业给予政策支持,同一企业、同一项目按照“时间从新、标准从高、奖励补贴不重复”的原则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