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关于进一步促进就业创业若干措施的通知》(厦人社规〔2024〕2号)有关规定,经初步审核,厦门市思明区心之妧慧海电子商务工作室(个体工商户)等6家创业经营实体符合一次性创业补贴(奖励)条件,拟依规给予补贴(奖励),现将其相关情况公示如下:序号经营实体名称法人(负责人)姓名创业扶持对象类型补贴金额(元)1厦门市思明区心之妧慧海电子商务工作室(个体工商户)陈丽芬就业困难人员10000.002厦门市思明区柿子与墨文化传播工作室梁慧敏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10000.003厦门巨兔体育文化有限公司曾思翰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10000.004诚享鹭启(厦门)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陈雅鸿登记失业人员10000.005厦门道至数字信息有限公司端木千林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10000.006厦门市稀罕贸易有限公司陈艺红登记失业人员10000.00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