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广陵区人社部门对用人单位女职工2022年2月10日后(含2月10日)生育二孩、三孩的、2025年1月11日后(含1月11日)生育一孩缴纳社会保险给予相应补贴,生育一孩、二孩按照企业为其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费的50%给予补贴(不含个人应缴纳的部分),三孩按照80%给予补贴,补贴月份从生育第一天所在月份起算,共补贴6个月,经扬州市广陵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受理并核定后,2025年1-4月共25家企业享受社保补贴,享受补贴人数共计26人,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时间:2025年5月16日-5月2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的,可向广陵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反映,予以监督,监督电话:0514-87310923请在工作时间内拨打监督电话(上午9:00-12:00,2025年1月扬州市广陵区女职工产假补贴汇总表.xlsx2025年2月扬州市广陵区女职工产假补贴汇总表.xlsx2025年3月扬州市广陵区女职工产假补贴汇总表.xlsx2025年4月扬州市广陵区女职工产假补贴汇总表.xlsx广陵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二〇二五年五月十六日【打印此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