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社保补贴在当前就业形势下促进就业的积极作用,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落实扬州市区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的通知》(扬人社【2021】11号)文件要求,对用人单位当年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外市贫困劳动力(即16周岁以上具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给予社保补贴政策,经扬州市广陵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受理并核定后,2025年1-4月共4家企业享受社保补贴,享受补贴人数共计5人,补贴金额合计22291.34元,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时间:2025年5月16日-5月2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的,可向广陵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反映,予以监督,监督电话:0514-87310923请在工作时间内拨打监督电话(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2025年1月扬州市广陵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汇总表.xlsx2025年2月扬州市广陵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汇总表.xlsx2025年3月扬州市广陵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汇总表.xlsx2025年4月扬州市广陵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汇总表.xlsx广陵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二〇二五年五月十六日【打印此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