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知识产权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甬市监知运〔2022〕250号)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5年第一批知识产权战略专项资金(运用促进类)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经项目申报、初审、专家评审以及复核等程序,拟认定浙江功能膜材料创新中心有限公司等56家单位符合资金补助条件(具体名单附后),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5年5月15日--5月21日),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有异议的,需实名并书面形式向宁波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反映,逾期或不符合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联系人:陈老师魏老师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69号电话:0574-89189795、89189862附件:1.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备案拟资助名单.docx2.确定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示范区拟资助名单.docx3.获批省级专利导航服务基地拟资助名单.docx4.2024年度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项目拟补助名单.docx5.知识产权证券化项目拟补助名单.docx6.2024年下半年知识产权保险拟资助名单.docx7.第三届宁波市专利创新大赛拟奖励名单.docx宁波市市场监管局202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