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首次纳入国家统计局联网直报平台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当年度工业产值同比增长10%(含)以上,当年度工业产值同比增长10%(含)以上,4.工业产值首次达到100亿(含)以上的工业企业,5.对工业产值首次达到50亿(含)以上的工业企业,6.对工业产值首次达到10亿(含)以上的工业企业,且当年度工业产值同比增长5%(含)以上的,且当年度工业产值同比增长5%(含)以上的(企业已获得市级“四上”奖励资金的不重复享受),当年度工业产值同比增长5%(含)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申报材料:申请报告、竣工验收报告(详见附件2)、备案信息、企业营业执照、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企业法人代表信用查询授权书(附件3),(四)支持企业智能化改造1.支持工业企业实施智能化改造,当年度工业产值同比增长5%(含)以上的,按企业实际支付诊断服务费用给予最高2万元资金支持,申报材料:智能工厂申报书、智能工厂申报信息表、智能工厂认定文件、企业营业执照、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企业法人代表信用查询授权书(附件3),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权威的政策辅导+园区招商平台政策扶持:指导企业申请各类政府专项补贴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