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黄浦区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黄商务委规〔2021〕2号)有关规定,现开展2025年度黄浦区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价范围2023年及之前获得认定的区级企业技术中心二、评价材料报送步骤和要求书面报送:企业应根据《黄浦区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评价材料”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将纸质盖章版与电子版(光盘或U盘)于5月30日前送至黄浦区商务委员会品牌经济科(地址:广东路357号1号楼西908室,注:评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并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名,特殊情况说明:企业如因重大资产重组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本年度评价工作的,凡逾期不报送评价材料的(截止日期以收到书面材料为准),取消其黄浦区区级企业技术中心资格,三、评价材料根据《黄浦区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评价材料”要求,开展区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的企业,应当递交如下材料:1、《黄浦区企业技术中心年度工作总结》,2、《黄浦区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及相关附件材料,下午14:00—16:00来源:上海黄浦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政策服务部:方主任电话-微信:15618903837*本文发布的政策内容由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整理解读,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权威的政策辅导+园区招商平台政策扶持:指导企业申请各类政府专项补贴资金,商务委和各区部门政策资金项目,辅导申报创业政策补贴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