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工作示范单位:已通过上海市专利工作试点单位项目验收,市知识产权局将组织开展2025年上海市专利工作试点示范单位申报与认定工作,已经被市知识产权局认定为“专利试点企业”的,可以申报专利工作示范单位,但不再申报专利工作试点单位,已经被市知识产权局认定为“专利示范企业”的,二、申报条件(一)专利工作试点单位申报条件1.专利工作机制较为健全,(二)专利工作示范单位申报条件1.申报单位应当已经通过上海市专利工作试点单位项目验收,市知识产权局拟认定2025年上海市专利工作试点单位120家左右,拟认定2025年上海市专利工作示范单位30家左右,市知识产权局组织对受推荐单位申报材料及佐证材料进行核验、专家评审等工作,(四)经费支持市知识产权局将对获得认定的2025年上海市专利工作试点单位一次性给予不超过15万元的经费支持,对获得认定的2025年上海市专利工作示范单位一次性给予不超过25万元的经费支持,(三)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委托上海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承担项目申报材料收集、申报系统保障及相关评分标准解读培训工作,(四)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将择期组织召开上海市专利工作试点示范单位认定项目评分标准解读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