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委将启动2024年度普陀区支持总部经济发展(贸易型总部、民营企业总部以及民营企业总部型机构)相关政策的申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对产业发展具有带动引领作用的总部型企业,二、支持方向1、对市新认定的贸易型总部,给予最高不超过160万元的一次性扶持,2、对市新认定的民营企业总部以及民营企业总部型机构,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扶持,3、对市新认定的贸易型总部、民营企业总部以及民营企业总部型机构,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一次性扶持,2、符合上海市贸易型总部、民营企业总部以及民营企业总部型机构相关条件,四、申报材料1、《普陀区总部项目扶持资金申请表》(附件1)2、《申请政府专项资金项目信用承诺书》(附件2)3、企业营业执照4、贸易型总部/民营企业总部/民营企业总部型机构认定文件(市商务委认定文件)5、购买自用办公用房的购房合同、发票,下午13:30-16:30(法定工作日)4、各重点地区投资促进分中心负责扶持项目申请材料的形式审查,审定结果由各重点地区投资促进分中心负责向申报单位答复,六、资助方式对区内经市级认定的贸易型总部、民营企业总部以及民营企业总部型机构经审定准予扶持后,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权威的政策辅导+园区招商平台政策扶持:指导企业申请各类政府专项补贴资金,商务委和各区部门政策资金项目,辅导申报创业政策补贴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