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申请范围和条件(一)标准制修订项目(A类)标准实施日期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的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上海市地方标准,3.国家标准:由上海市单位主导制修订的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和发布的标准,4.行业标准:由上海市单位主导制修订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布、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备案的标准,5.上海市地方标准:由上海市单位主导制修订的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和发布的标准,(二)标准化技术组织项目(B类)1.承担国际标准化技术组织工作的项目:2024年度新承担的国际标准化组织技术委员会(TC)/分技术委员会(SC)秘书处、主席、副主席,2024年度工作成绩突出、承担重大国际标准化活动且影响力显著的国际标准化组织技术委员会(TC)/分技术委员会(SC)秘书处,2.承担全国标准化技术组织工作的项目:2024年度新承担的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分技术委员会(SC)秘书处,3.承担上海市标准化技术组织工作的项目:2024年度新承担的上海市地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5.承担上海市新型标准化技术组织的项目:2024年度由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新批准成立的上海市新型标准化技术组织,2.上海市标准化试点项目:由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实施,(四)标准化活动项目(D类)2024年度由上海市标准化技术组织以外的单位承担的在上海市举办的国际、国家标准化论坛等重大标准化活动项目,选择“上海市标准化推进专项资金”选择“立即申报”进行在线填报、提交相关电子材料、保存并下载申请表(如尚未注册账号,国际标准另需提供(所有外文材料均需附中文译文):(1)提案被采纳的材料(如决定项目负责人的会议纪要或报告、国内技术对口单位出具的认定材料、国际标准新工作项目提案审核表等),3.C类:提供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或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达的标准试点项目建设任务批准文件,4.D类:提供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或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批准开展重大标准化活动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