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人民政府2025年4月30日(此件主动公开)晋江市加快文化体育旅游产业融合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为进一步优化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环境,一、扶持文化企业做大做强(一)对入选全国文化企业30强、福建省文化企业十强、福建省文化企业十强提名、福建省最具成长性文化企业、泉州市文化产业发展十佳企业的单位分别一次性奖励100万元、50万元、10万元、10万元、10万元,分别给予获评人才所在单位一次性奖励5万元,二、推动文化产业集聚发展(一)对首次获评国家级文化产业园区、福建省重点文化产业园区、泉州市重点文化产业园区的单位分别一次性奖励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给予文创平台管理运营机构、文化体育旅游产业行业协会一次性补助5万元,按每个展位不超过1000元给予承办机构一次性补助,给予承办机构不超过活动费用的30%、最高限额1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分别按国家级、省级、泉州级给予一次性50万元、30万元、10万元奖励,对获评晋江市金牌、银牌民宿每家一次性给予5万元、4万元的奖励,每家给予一次性3万元奖励,一次性给予不超过5万元的奖励,(十二)对本年度新取得导游资格证并在本市旅行社或A级旅游景区、省级旅游度假区工作满6个月的导游一次性奖励0.5万元,单家企业每年奖励不超过200万元,分别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5万元、10万元,根据规模、层次和效果给予承办机构不超过活动费用30%、最高限额50万元一次性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