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具体条款、奖补细则和申报材料(一)政策第7条:激励企业扩大规模1.上台阶奖励政策条款:对年营业额首次达到5000万元、5亿元、25亿元以上的限上住餐企业,分别给予3万元、10万元、20万元不同等次奖励,分别给予3万元、10万元、20万元不同等次奖励,申报材料:1.高新区产业政策申报表(附件),3.申报主体当年和上个年度12月统计报表(统计报表需在全国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中下载),按照5万元/家的标准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奖励,)申报材料:1.高新区产业政策申报表(附件),2.发展首店经济政策条款:对商业运营载体引进中国首店、安徽首店的分别给予商业运营载体20万元/个、10万元/个的一次性奖励,给予首店投资主体5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分别给予商业运营主体20万元/个、10万元/个的一次性奖励,给予首店投资主体5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申报材料:1.高新区产业政策申报表(附件),(市、区条款就高不重复享受)申报材料:1.高新区产业政策申报表(附件),申报材料:1.高新区产业政策申报表(附件),5.鼓励统一收银政策条款:对商业运营载体实现集中收银的当年申报纳入限额以上统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