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中国黄金集团夹皮沟矿业有限公司夹皮沟矿集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结果的公示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矿产资源(非油气)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指南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33号)等相关规定,吉林省自然资源厅组织专家对《中国黄金集团夹皮沟矿业有限公司夹皮沟金矿矿集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进行了审查,并已通过专家审查,现将审查结果予以公示,自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如对该审查结果有异议,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反映情况,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母德春电话:0431-88550108邮箱:jlkyq518@163.com附件:1.《中国黄金集团夹皮沟矿业有限公司夹皮沟矿集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专家评审意见2.《中国黄金集团夹皮沟矿业有限公司夹皮沟矿集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评审专家名单吉林省自然资源厅2025年5月6日初审:刘沣复审:胡延晟终审:崔晓飞附件:附件1《中国黄金集团夹皮沟矿业有限公司夹皮沟矿集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专家评审意见.pdf附件2《中国黄金集团夹皮沟矿业有限公司夹皮沟矿集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评审专家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