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参加以旧换新活动的电动自行车新车,二、补贴条件本次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对象为个人消费者,在参与此次活动商家处购买新电动自行车,四、活动商家(一)销售商家基本条件1.在宁波市从事电动自行车销售业务的市场主体,鼓励电动自行车销售商家、回收企业、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代办点联合设立新车销售、新车上牌、旧车收集、旧车拆解和旧车牌注销等“一站式”服务窗口,鼓励电动自行车销售商家与生产企业、回收企业联合开展以旧换新,5.商家按照附件要求完成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相关资料登记及各方确认,由服务机构代属地商务主管部门对商家补贴资金政策执行情况进行初步审计,4.属地商务、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公安等部门应定期加强销售商家、回收企业的监督检查,监督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做好“带牌销售”业务,配合商务主管部门审核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依法查处销售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的行为,统筹各地消防救援机构支持做好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对消费品以旧换新资金补贴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做好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数据归集和补贴资金审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