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根据豫人社函[2025]96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我省2025年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区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推荐工作,现将2025年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培训基地项目”)、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大师工作室项目”)需符合人社部发[2022]62号实施方案所规定的条件,申报主体原则上是省内以培养高技能人才为主要目标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高等职业院校、规模较大的职业培训机构、公共实训基地以及大中型企业技能培训中心,优先支持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及托育、护理、康养、家政等民生重点领域建设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2.已建项目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财政厅考核评估确定的管理规范、资金使用安全、高技能人才培养成效显著的单位,(二)大师工作室项目1.申报单位条件,2.大师工作室带头人应具备以下条件:(1)原则上应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大师工作室带头人原则上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优先支持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技能类)、中原技能大奖、中原技能领军人才等获得者所在单位申报大师工作室项目,项目申报单位申报材料包括:1.《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2.《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表》(见附件2),3.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项目申报情况简表(见附件3),4.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情况简表(见附件4),将申报信息在河南省技能人才管理服务信息系统--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专栏进行维护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