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科工商信规字〔2025〕1号广州市海珠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海珠区促进都市工业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加快推动海珠区都市工业高质量发展,现将《广州市海珠区促进都市工业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广州市海珠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2025年5月9日广州市海珠区促进都市工业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海珠区现代都市工业高质量发展,第三章奖励措施第三条【“首升规”工业企业支持】加大对小微企业的培育支持,给予不超过10万元支持,第四条【提速发展支持】工业企业年度工业总产值比上一年度每增加2000万元,给予不超过10万元支持,同一工业企业在本条款有效期内所获年度支持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第五条【新质生产力发展支持】制造业企业实施新的工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按照不超过实际投资金额的5%给予最高100万元的支持,给予不超过250万元支持,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同一项目、同一事项同时符合海珠区其他扶持政策规定(含上级部门要求区里配套或负担资金的政策规定)的,本办法年度奖励总额不超过2500万元,2022年7月1日印发的《广州市海珠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海珠区促进都市工业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海科工商信规字〔2022〕2号)同时废止,本办法由广州市海珠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