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孝感市产业联合创新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第三条创新中心主要任务:1.整合产业链上下游和产学研用单位,研究提出创新中心布局建设的细分领域和建议牵头企业,第五条创新中心所在地政府(管委会)(以下简称:所在地)职责:配合市科技局开展创新中心组建论证、管理服务、考核评估,第六条牵头企业职责:为创新中心提供必要的运行场所,第七条参与单位职责:支持牵头企业和创新中心工作,第九条创新中心组建程序:1.遴选牵头企业,根据实际提出创新中心布局建设的细分领域和建议牵头企业,组织产业链相关单位、市直相关部门、行业协会、相关技术领域专家等,市科技局、创新中心及其所在地等三方共同签署建设任务书,创新中心主任和专家技术委员会成员由牵头企业会同湖北工程学院等高校院所确定,第四章经费支持第十一条创新中心以牵头企业投入建设为主,第十三条创新中心支持经费统一拨付给牵头企业,创新中心牵头企业及参与单位在承诺遵守科研伦理道德诚信、经费全部用于创新中心建设支出的基础上,第十八条创新中心按年度将经所在地审核的上年度建设情况报市科技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