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1.《中共江西省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江西篇章的决定》(赣发〔2023〕13号,中共江西省委十五届五次全会决议)明确提出,加快打造景村融合、产村融合、三治融合、城乡融合、共同富裕的“四融一共”和美乡村,2.《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赣发〔2024〕1号)明确:开展景村融合、产村融合、三治融合、城乡融合、共同富裕的和美乡村建设,因地制宜打造赣东北、赣中、赣西南、赣南等4个“四融一共”和美乡村先行区,3.《中共江西省委农办关于印发全省“四融一共”和美乡村先行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农办字〔2024〕7号)明确提出,省级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建设“四融一共”和美乡村先行区,省农业农村厅每年对先行县(含建设县)开展综合评价,评价结果与年度考核、先行县动态监管挂钩,加快建设“四融一共”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二、支持方向主要用于支持全市开展“四融一共”和美乡村建设,三、建设内容2026年围绕景村融合、产村融合、三治融合、城乡融合、共同富裕等方面,建成“四融一共”和美乡村先行村10个左右,显著提高“三产”融合发展水平,持续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