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增补图则)》(草案),于2025年3月10日至2025年4月8日组织规划公示并听取公众意见,截止4月13日未收到书面反馈意见,现已整理完成《公众意见汇总和处理建议》,特此公告,附件:《公众意见汇总和处理建议》浦东新区人民政府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5年5月关于《上海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增补图则)》(草案)的公众意见汇总和处理建议公示期间未收到市民反馈意见,浦东新区人民政府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5年5月相关附件:公示公告(盖章).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