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开发区、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各相关企业:为引导商务楼宇提升品质,同时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评定对象为合肥市行政区域内有明确产权归属、已投入运营的单体商务楼宇,3.单体商务楼宇内入驻无任何隶属或股权关系的企业不少于5家,4.近三年内申报主体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三、申报材料(一)合肥市商务楼宇综合考评申报书(需加盖单位公章)(具体格式,(二)申报主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等相关证件(复印件,(三)楼宇不动产权证或者规划许可证等能够反映楼宇规划用途和单体建筑面积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四)楼宇内设置专门管理服务机构、管理团队人员配备情况及完备的物业管理和服务体系相关材料,(五)楼宇已入驻无任何隶属或股权关系的企业不少于5家的相关材料(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企查查股权关系截图等),(六)申报主体信用中国、信用安徽、信用合肥中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相关截图,四、相关工作要求(一)请各申报主体对照《合肥市优秀商务楼宇评分表》(见附件3)中一级指标4项、二级指标12项内容,(二)本申报通知中规定申报主体提供相关复印件的,(三)请各区域商务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指导辖区内符合申报条件的主体认真准备申报材料,附件1:合肥市商务楼宇综合考评申报书.pdf附件2:诚实信用承诺书.pdf附件3:关于印发《合肥市优秀商务楼宇评定办法》的通知.pdf合肥市商务局2025年2月12日(联系人:许如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