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符合条件的单位提前了解并准备相关申报材料:一、申报依据《2023年合肥市促进经济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体育部分)》,此次申报条款为《若干政策》第7条推动文旅体育产业发展:对社会资本投资200万元以上的新建及改建文化场馆、体育园区(场馆),按参赛场次、赛事成本给予俱乐部和承办单位50万元—100万元补贴,按不超过赛事成本的30%给予承办单位最高50万元补贴,纸质材料需在3月14日前送达市体育局产业处,三、申报方式及要求本次申报项目材料要求纸质和网上并行,申报单位所在地的体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和初审项目,3.赛事承办方需提供赛事等级证明材料并在赛事举办前到市体育局报备,7.申报单位所在地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对申报项目的材料完整性、真实性、合规性以及申报单位的诚信状况(登录“信用合肥”查询企业是否有失信行为,将审核通过的项目材料报送市体育局产业处,重要提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申报的,仅报送纸质材料均视为项目未申报,所有纸质材料均需在3月14日前送达市体育局产业处,附件:1.合肥市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docx,2.拟申报合肥市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奖补承办赛事备案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