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广州市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共同设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广州)(以下简称广州联合基金),(二)指南建议推荐单位应结合自身学科优势,原则上由推荐单位统一报送,不推荐有在研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的负责人提出的指南建议,(五)本次指南的征集采取限项推荐的方式进行,1.推荐单位的基本要求:推荐单位应是广州市区域内且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注册的依托单位,2.基本推荐数量:每个推荐单位原则上可报送1项指南建议,3.增加推荐数量:(1)2024年度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立项每超过20项可增加报送1项指南建议(不含海外优青项目),或有获得重点及以上项目类别立项的单位可增加报送1项指南建议,同一推荐单位同一领域报送的建议不超过5项,5.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的非直属附属单位(应在广州市区域内注册,需通过推荐单位报送指南建议,不计入推荐单位报送数量,同一单位同一领域报送的建议不超过5项,附件:附件1: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联合基金(广州)指南建议征集表.wps附件2:科学出版社规范性事项.docx广州市科学技术局2025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