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科技强农、机械强农”行动促进粮食生产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区政办发〔2021〕58号)政策文件和年初区财政预算安排,对2024年度粮食生产示范基地创建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自评,年度预算安排10万元,2、经营主体争先创优奖励:鼓励粮食生产经营主体争先创优,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1万元和0.5万元奖励,年度预算安排15万元,按一、二、三等奖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2万元奖励,年度预算安排10万元,2024年度粮食生产示范基地创建资金财政年度预算安排35万元,资金管理参照宁波市奉化区农业农村局、宁波市奉化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奉化区“科技强农、机械强农”行动促进粮食生产高质量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奉农〔2021〕305号)文件,二、项目实施及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一)项目实施情况2023年我区粮食生产经营主体争先创优,奉农〔2024〕102号已将2024年粮食生产高质量发展先进奖励资金共计6万元予以拨付,2024年度粮食生产示范基地创建资金总共结余29万元,年度有29万元未支出,三、项目实施取得的成效我区粮食生产经营主体争先创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