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一网通办”工作有关要求,吉林省科技成果登记工作自即日起全面实行线上登记,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线上登记适用范围申请登记的科技成果要同时满足《国家科技成果登记办法》和《吉林省科技成果登记办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二、线上登记流程与要求(一)系统登录与账号申请,首次线上登记需向吉林省科技厅审批办申请登录账号和设置密码,(二)在线填报和提交材料,并上传评价材料等附件(一般科技项目为验收证书、标准项目为标准审批表、发明专利提供专利证书及其转化证明材料、自选项目提供评价报告等),检查无误后在线提交材料,第一完成单位及科技成果主持人对材料真实性负责,(三)在线审核,省科技厅审批办对在线申请登记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通过系统通知申请登记单位,未通过审核的通过系统将不通过原因通知申请登记单位,完成科技成果在线登记的单位可通过登录“吉事办APP”在线下载电子证书,或申请邮寄科技成果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