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针对符合条件要求的概念验证中心或产业技术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开展摸底工作,有关条件要求如下:一、申报条件(一)基本条件1.依托单位应是我市独立法人实体或高校二级学院,可为中心或平台建设运行提供资金、人才、设备、场所等基础条件资源保障,依托单位不得同时参与联合申报同类别同领域概念验证中心或产业技术研发公共服务平台,3.中心或平台应拥有开展相关功能业务必要的固定场所、仪器设备设施软件等基础条件,二、认定条件(一)概念验证中心1.中心具备资金筹措能力,年投入运营经费不少于100万元,2.中心专职人员不少于5人,专家人员总数不少于10人且应涵盖技术、产业、投融资等领域,近5年累计完成验证项目不少于10个(单项平均直接经费投入不少于5万元),或所有项目直接经费总投入不少于100万元,(二)产业技术研发公共服务平台1.依托单位应具备较强的研发创新实力,2.平台专职人员不少于3人,3.平台上年度承接技术研发服务项目不少于5项,且技术研发服务收入(不含财政投入和中试服务收入)不少于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