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发改委《关于开展2016-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申报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5〕17号)精神,市工信局会同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发改委组织我市新能源整车生产企业进行申报,并对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核,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月7日-5月13日(共7天),如有异议,将意见以书面(实名)形式反馈至市工信局汽车工业处,联系人:陈宏0431-88777239邮箱:xny100@163.com附件:长春市申报2016-2020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公示表长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5年5月7日根据国家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发改委《关于开展2016-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申报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5〕17号)精神,市工信局会同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发改委组织我市新能源整车生产企业进行申报,并对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核,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月7日-5月13日(共7天),如有异议,将意见以书面(实名)形式反馈至市工信局汽车工业处,联系人:陈宏0431-88777239邮箱:xny100@163.com附件:长春市申报2016-2020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公示表长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