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相对集中连片规模自主种植粮食作物30亩以上的农业种植主体(不含联合申报),对相对集中连片复耕撂荒地种植粮食作物的10亩以上的农业种植主体,对相对集中连片规模种植大豆20亩以上的农业种植主体,对相对集中连片规模种植早稻20亩以上的农业种植主体,对相对集中连片规模种植旱稻20亩以上的农业种植主体,二、申报及验收程序(一)申报1.对申报规模种粮(相对集中连片规模自主种植粮食作物30亩以上)、规模种植大豆(相对集中连片规模种植大豆20亩以上)、规模种植早稻(相对集中连片规模种植早稻20亩以上)、规模种植旱稻(相对集中连片规模种植旱稻20亩以上)的,由各乡镇组织实施主体于耕作前填写《德化县2025年粮食生产补贴申报表》(附件1),2.对申报撂荒地统筹利用(相对集中连片复耕撂荒地种植粮食作物的10亩以上)的,由各乡镇组织实施主体于耕作前填写《德化县2025年撂荒地复耕补贴申报表》(附件2),(二)核实各乡镇根据实施主体的申报材料,将拟申报2025年粮食生产奖补项目的实施主体在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公示7天,各乡镇在粮食作物收获前对实施主体进行初验收,附件:1.德化县2025年粮食生产补贴申报表2.德化县2025年撂荒地复耕补贴申报表德化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4月28日(此件主动公开)附件1德化县2025年粮食生产补贴申报表申报时间:年月日申报主体(盖章)法人代表联系电话实施地点申报种植类型粮食作物种类种植面积(亩)本单位(人)对以上申报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实施主体负责人(签字):年月日村委会意见: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年月日乡镇审核意见: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年月日备注申报种植类型:规模种粮、规模种植大豆、规模种植早稻、规模种植旱稻,附件2德化县2025年撂荒地复耕补贴申报表申报时间:年月日申报主体(盖章)法人代表联系电话实施地点复耕面积(亩)粮食作物种类本单位(人)对以上申报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合规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