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合肥经开区2025年度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高企”)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一)在合肥经开区区域内注册成立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再提出认定申请(更名指南见附件3)二、申报时间及材料报送2025年合肥经开区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推荐工作共分三批进行:第一批高企申报截止时间4月11日,(初审过程中不再接收纸质材料)计划于2025年申报高企的企业请在各批次申报截止时间前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合肥经开区2025年度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基本信息表》:三、申报程序1.企业自评,企业对照《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规定的相关条件进行自评,4.企业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申报材料相关数据应保持一致或符合逻辑关系,5.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和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须由中介机构加盖骑缝章或每页盖章,7.企业所提供的附件证明材料须对照《认定办法》中高企认定的8项条件,企业在国网的申报信息须与纸质材料一致,企业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申报材料相关数据应保持一致或符合逻辑关系,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和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须由中介机构加盖骑缝章或每页盖章,符合条件的企业应选择具有资质且符合《工作指引》第一条第(三)项有关规定的中介机构(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和税务师事务所,其出具的专项审计或鉴定报告在认定过程中将不予采信,参与企业研发费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的中介机构须严格按照《认定办法》规定的相关财务指标,纸质件书脊处须注明企业名称、申报年度、所在市县区,已在上面2个群的企业无需再加此群)经开区科技局:孙江林、0551-63679333合肥市科技局:赵嘉伟/刘大鹏、0551-63538653省工业和信息化厅:0551-62871745附件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pdf附件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doc附件3.高新技术企业更名服务指南.docx附件4.申报材料清单.docx附件5.企业近三年科技成果转化汇总表.docx附件6.中介机构承诺书.docx附件7.高企申报预审核中研发费用项目辅助账和高品收入辅助账模板.xls合肥经开区经发局(科技局)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