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可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二、发展数字文化产业(三)支持网络视听产业发展,给予不超过10万元奖励,分别给予不超过10万元、20万元奖励,给予单个项目不超过30万元奖励,给予项目建设单位或运营单位不超过100万元奖励,分别给予运营企业不超过10万元、20万元、50万元奖励,给予单个项目不超过20万元奖励,给予单个企业不超过100万元奖励,给予单个企业不超过10万元奖励,给予不超过10万元奖励,对首次入选“国家文化企业30强”的企业给予一次性挂牌奖励200万元,对获评年度“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的给予首次挂牌奖励30万元,获评“国家文化出口重点项目”的给予首次挂牌奖励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