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为做好2026年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资金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2026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资金项目入库的通知》(粤工信园区函〔2025〕13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做好2026年的产业共建资金项目入库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请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照省、市的有关文件精神,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2026年的产业共建资金项目入库,项目入库凭证的时间节点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请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审定后,于5月26日前向我局书面报送符合条件的项目(含上报文件、附件1和企业申报资料一式6份),二、我局将按照省有关申报细则及规定,对项目的资金使用进行监督和开展绩效管理等工作,三、有关申报入库的项目要注意企业奖补年限是否到期,附件:1: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xls2: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2026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资金项目入库的通知(粤工信园区函〔2025〕13号).pdf阳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5年5月6日(联系人:刘真,联系电话:0662-3926655)附件:1.附件1: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xls2.附件2: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2026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资金项目入库的通知(粤工信园区函〔2025〕13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