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详见《入库通知》附件1,请各单位抓紧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严格按照《入库通知》及其附件申报指南等要求,将符合要求的项目做好入库申报,按照“谁审核、谁负责”“谁推荐,对企业及项目的申报条件和申报资格的符合性负责,请各单位组织企业通过数字工信一网通办进行填报,请各单位组织企业在数字工信平台申报完成后,再让企业导出纸质版本通过线下提交,)2.请各单位于2025年5月30日(星期五)前将申报资料(项目推荐文、项目入库情况表、区域绩效目标申报表(《入库通知》附件3、4)、项目入库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自愿申请纳入项目库,各单位要核实申报企业是否具备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资格,严格审核项目入库申报资料,认真核查项目现场及相关材料原件,(三)全面实行项目库管理,项目申报企业、项目推荐单位均对入库项目后续跟踪、监督管理、绩效评价、审计等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