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西安市地区优秀人才和实用储备人才分类评价确认办法》规定,现对2025年4月地区优秀人才和实用储备人才分类评价确认结果(总第29批)进行为期为5个工作日的公示(2025年5月6日至2025年5月1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区人社局反映情况,联系电话:029-89625322附件:西安市碑林区2025年4月地区优秀人才和实用储备人才分类评价确认结果信息表西安市碑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4月30日西安市碑林区2025年4月地区优秀人才和实用储备人才分类评价确认结果信息表.pdf。